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
日期:2023-12-13  发布人:评估工作专题网  浏览量:141

作者:林家好       来源:道客巴巴

(作者简介:林家好,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助理研究员;收稿日期:2019-06-28.)

      【摘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是高校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明确质量建设主体责任以及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作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执行、监测、评估与管理机构。必须切实维护其合法性、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才能充分确保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高校必须通过完善制度保障、明晰机构职能定位、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和构建长效运行机制等途径加强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建设,推进高校的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高等院校  质量保障组织机构  质量保障体系

       高校生存发展的核心命题和内在追求是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应然路径。伴随着高等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改革的逐步推进,教育部及地方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多份政策文件,要求高校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自我诊断改进机制建设。全国教育大会从加快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高度就推进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高校意识到成立独立的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是,诸如质量保障办公室、质量监测与研究中心或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等专门承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职责的高校内部新兴机构纷纷成立。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还处在实践探索、逐步完善阶段,机构的合法性、独立性、专业性以及权威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与实践。

    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保证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管理、质量保障与质量评估工作基本由政府部门主导,作为办学方的高校的主动性和话语权较为薄弱,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近年来,加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得到高度重视,而组织体系是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行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对涉及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组织协调、监督评价和信息反馈,才能实现质量保障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二)有利于明确高校内部质量建设的主体责任

      人才培养质量与高校内部的全体成员都息息相关,但由于工作岗位职责不同对质量目标的认识和参与也有所不同,导致质量目标未能得到有效实施与实现。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分工合作、协调一致、职责分明的质量保障组织体系,明确质量建设的各方主体责任,切实理顺高校内部质量管理、质量生成和质量评价三者之间的职责分配关系,提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效性。助推高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推进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新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领域面临着新矛盾、新机遇和新挑战,高等院校走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广泛共识。要将高校的办学理念、发展愿景、质量目标等贯彻落实到学校内部的各领域各环节,就必须对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进行调整完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加强对学校内部质量管理、质量建设和质量保障等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其在保障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载体作用,推动专业、课程、教师、学生、资源和校园文化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是推进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国内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的合法性与独立性不足

       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对高校内部设置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仍未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在相同的制度环境下,不同类型高校产生了不同的组织设置率,存在着不同的“合法化危机”。[1]另外很多高校虽然成立了专门的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多采取合署办公或者附设式设置模式,将其归置于教务部门、发展规划部门或研究机构下,存在机构独立性不足的现象,导致未能有效、客观、公正的开展质量监测评价与反馈等工作。

   (二)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不清晰

       目前,大部分高校立足自身实际,基本上都是以学校内部行政机构的角色来设置该类机构,除了将教学质量评估督导、监控、评价、管理等作为其主要职责,也有部分高校还赋予其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和绩效考核等职能,存在与原有职能部门分权、分责等情况。由于职能定位不清,兼具行政和学术双重属性,导致其自身的角色定位和组织目标空泛与笼统。[2]

   (三)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适用性尚需提高

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是一个机构良好运作的基本条件。由于质量管理监测与评估工作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要求该机构的工作人员除了具备普通行政岗位通用的素质和能力外,还需要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学、高等教育统计与测量学、高等教育评价、现代信息技术以及数据分析等领域具有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目前,大部分高校对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评聘标准、工作能力、专业要求和从业准则等还不够明确,多数人员是从原教务处或其他行政部门调入,存在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适用性不足的情况。

   (四)协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必须坚持全面质量管理(TQM)的理念,即坚持以保证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为核心,综合运用多学科方法,对涉及学校人才培养的全员、全要素和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评价与改进,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得以有效实现。[3]因此,高校内部各部门齐抓共管和全员参与,是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然而,当下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存在总体规划不完备、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以及其他部门人员参与度不高等情况。

    三、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有效运行的建设思路

   (一)完善制度保障,保证机构的合法性

    1.完善外部法制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在加强对当前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的实证调查基础上,改变以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注重宏观层面抽象指导的现象,出台更有针对性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晰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思路,推进机构组织的合法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完善内部机构设置。

       高校内部要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强化对校内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关注与保障,推进制度环境的体系化建设。以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思路,立足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效率优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各类内设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以及岗位职责,完善内部治理的组织架构。

    3.优化资源配置机制。

高校只有通过不断加强人员配备、经费支持以及时间投入,才能推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运行,避免出现“空架子”现象。[4]因此,要通过树立“久久为功”的质量建设理念,大力推进经费划拨、人事分配、资源配置等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校内资源配置新格局,有效服务人才培养工作。

      4.完善质量文化建设机制。

组织机构的“合法性机制”不仅包含赋予组织合法性的成文的制度规定,还包括外界成员给予的精神层面的文化观念认可。[5]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在学校内部实现广泛的质量自觉,要在制度物质、行为和精神四个层面,持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文化氛围,实现质量目标的有效达成.

   (二)明晰机构职能定位,实现机构的独立性

       1.推进校内“管办评”三方分离。组织体系的独立性,是维护整个系统客观公正的重要因素。高校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提出的“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等最新理念,以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校内的教学质量“管办评”三方分离,即教务处及学校相关行政部门主“管”、院系主“办”、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主“评”,构建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三方”相对独立、协同配合、互相支撑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实现“评管”“评教”与“评学”的有效分离与相互制约。[6]

       2.明晰机构定位。组织机构明确、清晰、科学的属性定位是其自身得以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目前,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存在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与学术机构三种属性定位混淆不清的情况,只有明晰其在校内的权力机构定位,才能充分体现其权威性,进而对执行机构产生约束力,实现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性。

       3.厘清职能职责。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作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运行的责任部门,对落实高校内部的“管办评”分离具有重要意义,需进一步明确其职能职责。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作为校内的第三方评价单位,承担监测、评价、评估、分析、反馈与指导等职能,主要负责对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状况进行常态监测,对各职能部门、各院系、各专业执行学校质量规划、质量目标以及质量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诊断与反馈等工作。

    (三)提升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机构的专业性

         1.明确人员配备的特殊标准。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承担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规划、咨询、培训、监测、评价与研究于一体,对其工作团队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因此,高校需要在制度层面明确该机构所需专业人才的特殊性和技术性需求,设置有别于校内其他行政体系内部人员的选用标准,统筹校内人力资源实现“人-岗”优化匹配。

       2.加强培养培训力度。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作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机构的团队成员,要持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才能为高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高校一方面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高等教育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教育评价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理论学科的专门培训以及国家政策文件的专题学习,还需加大选派人员赴国内外高校访学和研修支持力度,提升工作团队的综合素养和国际化视野。

       3.立足实践与研究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是高校教学质量管理相关业务工作的最大特点。因此,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除了要常态化地进行总结提升之外,还要持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积极开展该领域的理论研究,真正实现“理实一体”。

   (四)构建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机构的权威性

       1.构建立体化的内部联动工作机制。教学质量建设涉及高校内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构建立体化的内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基础。因此,高校要建立健全校、院(系)、专业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坚持质量管理重心下移,切实理顺三方权责利,强化院系的办学主体意识和校级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监控评价作用,在校、院(系)、专业、课程、教师和学生五个层面逐级传导压力,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内部质量保障组织体系,提高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2.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完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分类评价机制,立足质量管理岗位的特殊性,将质量建设、管理评估与研究等工作成效作为岗位晋聘、业绩考核和奖励惩罚的主要依据,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增强机构内部员工主动参与质量管理的自觉性。

       3.强化信息化工作机制。质量管理的基本前提是对办学数据信息的有效采集与掌握,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彰显了数据信息对于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这就要求高校要着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大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等业务类网络系统的建设与整合,打破内部“信息壁垒”,实现校内各类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和共建共享。另外,质量保障组织机构要强化自身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对学校内部各类数据的采集、审核、分析与应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保证质量管理的科学性。

       注释:

       王小明、冯修猛:《国内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机构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8年第4期。

       张秋硕:《高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估组织的发展机制研究——以新制度主义组织理论为分析视角》,华中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6年。

       王章豹:《基于TQM的高校教学质量管理模式》,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1页。

       毕家驹:《海外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的组织体系》,《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4年第2期。

       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年,第75页。

董雪静、贾欣歌、冯修猛:《基于数据支持的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体系的构建与实践以上海电机学院为例》、《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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