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及其体系构建
日期:2023-11-16  发布人:评估工作专题网  浏览量:74

作者:孙泽文 叶敏 刘俊平     来源:豆丁网

     【摘要】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必须建立和完善其教学质量的内部监控体系与运行机制。不能把国内的一套体系和程序简单地移植过来,而应针对当前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坚持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外教学质量管理经验,构建适合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内部监控体系。并在这个体系的框架下,积极寻求质量保障的路径与对策,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打造出自己的质量品牌和特色。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   教学质量   内部体系   监控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发展极为迅速。但客观地看,现有的学科水平不高、师资力量不强、学术氛围不浓。这些因素都会对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与效益的协调发展产生一些影响。尤其是目前各机构的质量意识淡薄,不能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运行模式,因而教学质量不高。这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所造成的影响将会更为直接与严重。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1](p148),从实践看,存在内部与外部之分,相较之下,其内部质量监控体系是更重要的。在世界高等教育普遍进入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的时代[2],构建科学、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体系以及运行机制,对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准,创建特色和品牌而赢得社会认可,尤显迫切和重要。

    一、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面临的突出问题

       中外合作办学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在理念创新、资源引进、学科建设和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教学质量内部监控方面,还没有达到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程度,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教学质量监控认识不足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多抱着“先把学生招进来再说”的想法,追求短期投资回报的多,立足项目长期发展的少。[3]对国家实施中外合作办学的初衷与要求不清楚,不能从发展战略的高度来思考教学质量监控。他们没有设置专门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在教学质量管理中,只是简单地把国内普通高校的一套监控体系和程序直接用于中外合作办学,对其教学质量造成了一些隐忧;学界还没有把现阶段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监控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更谈不上系统的研究,提出理论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体系与运行模式尚需时日;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也重视不够,《中外合作办学实施条例》没有提出监控办法和指标,教育部没有将其纳入教学水平评估的范围。各个层面对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都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由于认识不到位,还没有形成明确系统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缺乏必要的监控和保障机制,造成合作机构和项目教学中的随意性大,没有约束力。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工作流于形式

       不少机构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的体系和制度,缺乏一种自我约束与完善的机制。少数机构虽有形式上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部门,但由于管理理念落后,目标定位不准,指标体系不全,信息收集不够,人为因素过多,运行机制不畅,不能体现合作办学的性质与特色造成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被动、间断、繁琐以及“水土不服”的现象。他们很少研究适合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的教学质量监控的理论,监控方法过于简单,对评估数据也不能进行科学的处理,缺乏处理信息的手段。只是把教学计划、教学秩序作为监控的重点,没有对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内容的可适度、学生学习情况、教学的管理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由于习惯于简单照搬基础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监控模式,大多只求其有而不求其质。严于对教师教学环节的监控,而疏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致使教学质量监控处于一种粗放的状态,形成了与中外合作办学目标相去甚远的结果。

   (三)重视外部质量评估,忽视内部质量监控

       一些机构对外部质量评价,尤其是上级部门的评估不敢有丝毫懈怠。不仅一把手亲自坐镇,全员参与,而且倾其物力财力,以期达到创优的战绩。因为上级评估的优秀结果能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能为学校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成为招生就业的又一重要砝码。而他们把内部的质量监控则看成可有可无的事情。认为即使质量不高,只要家丑不外扬,把招生广告写好,对外宣传时多下点功夫,一般不会带来不好的后果。不少机构没有设置独立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更没有针对性强的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更是很少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往往用教学管理部门的日常教学检查和随堂听课代替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检查和听课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不就产生的原因作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反馈的信息更不能决断和落实。即便建立了相关的组织,往往偏重于课堂的理论教学,很少顾及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监控。尤其受所谓知识产权的困惑,往往疏于对外方教师的监控。

   (四)教学质量监控人手不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多没有独立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只是把这项工作当作教务科室中的一项兼职工作。而教务部门的事务繁忙无暇顾及,间或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一般也带有较浓的行政化色彩。有些机构也独立设置了相关组织,但人员构成不尽合理,人手不够,力量单薄,思想和业务素质欠佳。这些工作人员大多半路出家,缺乏严格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只是在摸爬滚打中悟出一点道道,完全凭经验办事,经常出现把握不准、改进措施不到位和看人论事的现象。由于他们对国外的教学理念和授课模式知之甚少,尤其缺少与国外教师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往往不能依据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从质量系统的构成要素、结构、任务和标准等诸多方面来全面思考和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往往只是针对教学过程质量进行监控,而对源头质量和结果质量缺乏监控的措施。另外,中外合作办学普遍存在着质量监控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的现象,使工作没有一定的连续性,降低了管理效率。[4]

    二、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的基本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必须充分考虑其办学性质和内在联系,以形成合理的、可操作的分析系统,构建个性鲜明、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设计体系之前,需要明确体系构建和运行的四条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涉及面广,尤其是存在中西文化冲突、教学理念差异和合作方式多样等问题,因而必须集中群众的智慧,依据国际教育理念,充分体现社会本位与人本位相结合的教育价值观,并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合理选择在教学各环节中需要监控的关键要素,设定科学明确、便于操作的监控目标。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偏离于目标的误差时及时调整内容和方式,采取有效策略纠偏补差,达到目标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确保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能达到国家、社会及受教育者的要求,引领教学工作朝着预定的方向发展。

   (二)系统性原则

       构建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必须系统地考察影响教学质量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凡是与教学质量有关,并对质量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都应作为监控主体或对象而纳人体系之中。要具有开放的视野,克服就教学论教学的狭隘思维[5](p3)。指标体系要能全面、准确和灵敏地反映种影响因子、涉及教学运行的各个环节,并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的精神。同时,还要把监控过程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整体、有序地进行;体系要简明扼要、清晰易懂,使教师对合作项目教学和管理能够了解与接受,从而构成多层次、全方位和纵横交叉的监控网络。

   (三)全程性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不是靠最后的评价获得的,而是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动态形成的。对教学质量必须进行全程监控,事先监控教学的准备环节,事中监控教学的运行环节,事后监控教学的改进环节,一环紧扣一环;根据各种因素的变化,对教学的质量尽可能进行科学准确的预见,以达到持续改善和提高的目的。监控体系不仅要涵盖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的共性,还要突出自己的个性,并符合国际通则与惯例。从目前的情况看,要把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条件”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点之一。教学质量监控应体现在全方位,落实在全过程。

   (四)以人为本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应把影响质量的所有因素和形成质量的所有环节都纳入监控的视野,不能只是把教师和学生作为唯一的监控对象,尤其是不能把教师视为一个纯客体进行“监控”,对其进行定量的配置、控制。这种过度制度化与标准化的管理,束缚人们的手脚,压抑工作潜能,不能形成教学质量运行的良好机制[6](p146)教学质量监控应以人为本,在关照人发展的基础上,用激励的方式唤起全体的质量意识。淡化监控者的垄断地位,消解分类划等与绩效考核的功能。让教师自主自觉地处理教学问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控,把教学质量监控变成教师、学生和管理者的自觉行动。

    三、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体系构建的思考

       参照国外的经验,结合当前改革的实际,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系统,应由领导决策与指挥系统、教学质量标准系统、教学检查与督导系统、教学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四个子系统构成。

   (一)领导决策与执行系统

       当前,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大多由教务部门组织实施,很少有专门的监控机构。这是一种极为不合理的现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在母体(校级)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的指导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主持这项工作并建立专门组织。由于办学的性质不同于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开放办学的思路和与国际对接的教学理念,规划机构的教学质量工作目标、确定监控的具体内容、设定监控环节和制定教学监控制度。借用学术力量,通过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定期组织教学检查、督导、评价和发起反馈。通过专门的教学工作会议不断对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对教学工作做出必要的调整,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保证机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能在一个较高层次上运行和发展。

   (二)教学质量标准系统

      合作办学机构应组织国内外专家,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国际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通过质量功能分解的方法,将教育目标转化为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形成自己的教学质量标准系统。这个系统包括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实验质量标准,以及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质量标准等。这些标准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要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全体共同遵循的准则。[7]制定质量标准时不能照抄国内普通院校的标准,也不能照搬国外大学的标准,更不能认为教学质量标准是越高越好。要充分体现教育创新的要求,既考虑各种差异,又体现一定水准;既有定景与定性之分,又明确具体,具有自身的逻辑和特色。使这个系统能够全程监控和实际测量,避免标准缺口和质量真空,能与国际标准对接。

   (三)教学检查与督导系统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与督导系统。督导组成员应为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资深教师,还要吸收在岗骨干教师做兼职督导员。系统运行的路线包括开学初、期中、期末的检查与督导,运行的内容包括教学大纲与计划、教材选用与编写、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环节[8],运行的方式包括听课、召开座谈会、抽查教学文件、观摩教研活动等。教管和督导人员要深入第一线,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点,如师德教风、教学方案、学生作业、实践教学、教学设备等方面进行常规与专项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后他们能公正无私、直奔主题地发表意见,做到及时诊断、归因和反馈,帮助师生改进教学工作和学习方法;能对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供教学管理部门决策参考,保证教学工作的良性运行。

    教学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

       建立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的先决条件。信息采集系统包括各项教学检查、专家督导、领导听课、网上评教、座谈会,以及教学信箱、毕业生跟踪、社会评价等。依据多方面的信息通道汇集大量有关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方面的真实信息,形成一种灵敏、快捷的信息系统。对采集来的信息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人工与计算机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汇总并加以分类整理,进行多参数分析和符合度检验,找出问题的轻重程度、存在范围以及偏离的原因。将分析整理好的结果准确地上传到指挥与决策系统,以便及时进行调控。为研究和部署下一步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也为教师教学和教管改进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使信息采集与信息处理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水平。

    四、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实施的应对策略

中外合作办学在构建和完善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应着力寻求提高和保障教学质量的路径与措施,以逐步营造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

   (一)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应体现自身的一些独特性

       各合作项目专业课程大多引进原版外文教材,注重实践能力训练,学习与工作的吻合度高。外籍教师一般采用案例教学、研究式教学和参与式教学的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独立学习、工作和创新能力,展现出与国内普通高校教学不同的特点。监控人员应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地理解和消化外方的课程内容,把握其课程质量标准,了解对方的专业教学理念以及要求和方法。在此基础上,经由协商建立合作双方认同的、具有本土特色的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和教师授课等质量评价制度,通过制度规约增强监控的实效性。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外籍教师对质量要求的理解可能与我们不同,对他们教学中或技术上出现的问题,应进行平等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彼此的信任,消除隔阂和误解。要确立自身主体地位,在尊重对方国家的文化和习俗的基础上,对外籍教师的教学行为要与本校教师一视同仁地进行监控,绝不能让个别外籍教师以种种借口予以逃避。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大力探讨适应国际经济与政治形势的教学质量监控的思路与方法。

   (二)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中外合作办学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教学质量的社会认同度不高。原因在于办学机构对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建设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未能与外方协商共同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的系统化思考,没有根据国际教育理念和创新性人才培养的要求修订教学管理的制度及相关文件,导致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没有建立起来,如合作办学的专业计划与课程审批制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听课制度、教案作业检查与考核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质量奖惩制度、师生座谈会制度、教学情况通报制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9]

。由于制度缺失,必然会带来一些管理空白,形成一种低水平的重复。教学质量监控的各种规章制度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依据和保证。各办学机构必须从教学规律出发,明确地支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战略定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和学科特色,不断完善涵盖教学质量管理全方位的制度和文件,并对有些制度要不断补充和更新。通过制度规范教学质量监控行为,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三)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应注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队伍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其质量监控的工作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把教学质量监控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到工作日程上来。目前,多数机构还是依靠行政管理监控教学质量,这极容易造成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应在校内设立与教务处并行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形成一支权威性强的专业化队伍势在必行。监控队伍应由教学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员、学生干部等组成。应该把一些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感强的教授、副教授及专家型的领导作为队伍的中坚力量。在开展工作前应对他们进行国家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各项政策法规以及教学论、教育评价学等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有清晰的认识,熟悉管理过程环节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并达到专业化水准。唯有专业化的队伍才能担负起教学质量监控的重任。通过专业化的建设,使他们不仅能帮助教师总结出成功的经验或发现教学中的不足,而且能对学生的学习进程和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督控与引导,还能就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判断,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内部监控应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

       这种机制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要不断完善学生的奖学金制度,严格实行重修制度,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二是要对教学质量低的教师“限期整改”,对教学质量高的教师表彰奖励。对在合作项目中担任双语课程教学的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由于他们进行双语备课和授课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多,以及实践操作要求高与难度大,应适当提高基础工资和课时津贴,并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还要让“双语”教师赴国外高校进修考察,支持“双师型”教师到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10],使其专业素养不断提升,以实现人的个体自由和全面发展。同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也要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管理者而言,也要实施激励机制。调动教学质量监控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明确责任和权限,坚持原则,不循私情。能够运用制度、程序和规范以及文化激励等策略实施全程监控,推进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持续改进与不断提高,使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水平得到国际和国内社会的公认并能进入国际主流。

综上所述,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处于发展与探索阶段,教学质量还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牵涉面广,又缺乏可资借鉴的成熟经验。因此,各机构绝不能把国内的一套监控程序简单地搬用于合作办学,或者绕开问题走;而应进一步转变思想,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学习国外教学质量管理经验,坚持质量监控的原则,深入研究、反复实践。建立一种理念前瞻、符合国际惯例、个性鲜明和效率充盈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监控的内部体系,充分发挥其导向、鉴定、激励和改进功能。并在这个体系的框架下,积极寻求内部质量保障的路径与对策,逐步形成体现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的教学质量内部监控模式和运行机制,从而打造出自己的教学质量品牌和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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